【角膜炎】 【分类】按病因可分为感染性、免疫性、营养不良性、神经麻痹性及暴露性角膜炎等。其中感染性角膜炎又可根据致病微生物的不同进一步细分为细菌性、病毒性、真菌性、棘阿米巴性、衣原体性等。 【临床表现】角膜炎最常见症状为眼痛、畏光、流泪、眼睑痉挛等,可持续存在直到炎症消退。角膜炎常常伴有不同程度的视力下降,若病变位于中央光学区,则视力下降更明显。化脓性角膜炎除出现角膜化脓性坏死病灶外,其浸润灶表面还伴有不同性状的脓性分泌物。 【治疗】 角膜炎治疗的原则为积极控制感染,减轻炎症反应,促进溃疡愈合,减少瘢痕形成。 细菌性角膜炎宜选用敏感的抗生素进行治疗。首先临床医生应根据经验和疾病严重程度,使用对病原体有效的或广谱抗生素治疗,待实验室检查结果证实病原菌后,再调整给予敏感抗生素进一步治疗。值得注意的是抗生素广泛使用,导致细菌对常用抗生素产生不同程度的耐药性及耐药菌株急剧增多。抗真菌药物仍是治疗真菌性角膜炎的重要手段,但目前缺乏高效,低毒、广谱抗菌的理想药物。临床上多采用联合用药的方法以提高疗效,病情严重者可配合全身用药。单疱病毒性角膜炎可使用高选择性抗疱疹病毒药物治疗,联用干扰素可提高疗效。防止复发也是治疗的重点,但目前尚无特效药物。病人进行药物治疗后,医生要对病人的治疗反应进行跟踪。判断临床改善的指标有上皮缺损修复,浸润和炎症的密度减轻、溃疡病灶减小,疼痛减轻以及上皮愈合等。临床反应的评价为调整治疗提供依据。非常重要的是,要认识到许多局部抗生素对上皮有毒性作用,可能改变角膜外观,特别是点状角膜上皮病变,基质水肿,因此进入角膜炎症进入恢复期后要减少不必要的用药。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要严格掌握适应证,若使用不当,可致病情恶化甚至角膜穿孔致盲。细菌性角膜炎急性期一般不宜使用糖皮质激素,慢性期病灶愈合后可酌情使用。真菌性角膜炎禁用糖皮质激素。单疱病毒性角膜炎原则上只能用于非溃疡型的角膜基质炎。 并发虹膜睫状体炎时,轻者可用短效散瞳剂托品酰胺眼药水滴眼,炎症强烈者可用1%的阿托品眼药水或眼膏散瞳。胶原酶抑制剂可减轻角膜基质层胶原结构的破坏。药物治疗无效溃疡穿孔或行将穿孔者,应采取治疗性角膜移植术 ,清除病灶,术后继续药物治疗。绝大部分病人可保存眼球,还可恢复一定视力。